关于选聘QZ-2020012号等六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
挂牌出让代理机构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国土资源部39号令)《关于印发<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业务委托办法>的通知》(琼土环资法字〔2010〕13号)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,结合工作需要,现将选聘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选聘代理机构2宗土地为一个标,分别为(QZ-2020012号和QZ-2020025号)、(QZ-2020026号和QZ-2020027号)、(QZ-2020023号和QZ-2020028号)。
二、参选中介机构资格及要求
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且实缴资金达到200万元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中介机构;
(2)获得拍卖行业A级资质,无不良记录,2019年相关资格年检合格,且在2019年完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土地挂牌出让业务成交不少于5宗的中介机构;
(3)报名实行现场报名,拒绝电话报名、短信报名、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;
(4)谢绝联合报名。
三、报名需提供资料
(1)报名申请书;
(2)营业执照资质证书;
(3)注册资金证明材料;
(4)公司资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;
(5)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原件)和法人身份证(复印件);
(6)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;
(7)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;
(8)业绩材料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(1)报名时间: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5日(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,节假日除外);
(2)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12:00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;
(3)报名地点: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134公里处环保监测业务办公用房二楼205室。
以上所递交材料复印件,申请人须自检后签注“与原件无误”并加盖印章,并交验原件,参选机构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五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898-86225309 联系人:符先生
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0年12月22日